关于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23-06-22 点击:


二级学院、教学部及其他部门

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是由省财政拨付专项经费、省社科联组织实施的省级应用性研究课题。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省社科联从即日起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招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年度拟招标课题共46项,单项课题经费额度为1万元,结题时间为2023年12月。申报课题需从《2023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公开招标选题一览表》(附件1)中进行选择,不得更改课题名称或研究任务范围,否则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熟悉国情、省情,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

3.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确保课题完成时间和质量。如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含专项课题)负责人,则课题需完成结题且验收结论为“良好”及以上。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每人只限投标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2.课题申报材料构成:

1)2023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

2)相关佐证材料。

报送时,电子版材料请按上述顺序签字盖章后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另附申报书word版,申报材料命名为“课题编号 申报人姓名”;同时报送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材料。

3.课题申请人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84062488@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主持人及课题名称。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高教研究室

4.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向课题申报单位反馈情况并追究责任。对获准的课题立项予以撤销,3年内禁止申报人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各类立项、评奖活动。

5.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3日,逾期不再接收。

四、其他事宜

1.本次招标课题的选题主要来源于省委、省政府和市地党委政府决策需求,课题结题时间有明确要求,立项后未经需求单位同意不予延期。

2.立项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对以下情况给予优先考虑:

1)课题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熟悉课题研究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或决策咨询经历。

2)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有国内或省内知名专家学者参与,具有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等特点,能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研究工作。

3)课题申报单位能够对课题研究给予积极的支持,开展课题实地调研工作具有相对便利的条件。

4)课题申报人具备所从事专业领域的学科带头人或省级“六个一批”人才资格,或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验收结论为“优秀”。

3.课题管理有关具体事宜参见《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附件3)。

4.请各单位对课题申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按照课题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省社科联课题工作联系人:李丽萍、屈海燕,联系电话:0451-82808219、0451-87203555。

附件:

1.2023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公开招标选题一览表

2.2023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申报书

3.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