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财务处 发表于: 2018-04-04 点击: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构成

四、报表文字说明

五、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本单位职责

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工、林、理、经、管、文、法、艺、师兼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主要培养高职高师专业的应用型人才。为区域职业教育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二、机构设置

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为副厅级单位,共设23个机构。分别是:纪检委、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工会、院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总务处、建筑工程与材料系、森林资源系、计算机科学系、经济管理系、人文社会科学系、外语系、旅游商务系、冶金技术工程系、艺术系、机电工程系、高教研究室、图书馆。

三、人员构成

本单位人员编制共计235人,其中,事业编制235人。实有247人,其中,在职人员186人,离退休人员61人。

四、报表文字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政专户返还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校2018年收支总预算4202.07万元。

2、部门收入总表: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2018年部门收入共计420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73.47万元,占比70.80 %;财政专户返还收入1228.60万元,占比29.2%。

3、部门支出总表:我局2018年部门支出共计420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3.47万元,占比70.80%;财政专户返还支出1228.60万元,占比29.2%。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我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73.47万元。收入包括:经费拨款2963.47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240.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57万元。

5、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2973.4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240.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57万元。

6、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2973.47万元。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32.2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94.21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437.06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63.47万元。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32.20万元,商品人和服务支出694.21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437.06万元。

8、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此表不涉及我校。

9、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此表不涉及我校。

10、“三公”经费支出计划表:2018年我校“三公”经费计划共计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万元,公务接待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同期持平。主要原因是我校厉行节约,将三公经费控制在不增长的水平内。

五、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部门预算共计安排4202.0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963.47万元、行政性收费支出0万元、专项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罚没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返还收入1228.6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支出662.14万元,主要原因是:1、我校加大办学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新建了两个学生公寓楼、一个医学实训楼、一个学生餐厅。使专用房屋取暖费增加了122.85万元。2、与上年相比,2018年预算新增了职工体检费、另外残疾人保障金、职工取暖费、退休人员退休费也有所增长。3、我校提高招生水平,使学生人数比上年有所增加,致使财政专户返还收入比上年有了一定程度的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办公用房取暖费、职工住宅供热补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一般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绿化环保费、残疾人保障金、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18年我校机关运转经费共计694.21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2018年政府分散采购预算金额57.29万元。主要是招生宣传费、专用材料等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共有固定资产原值21,015.79万元。主要是房屋及构筑物类资产原值15,874.99万元;占资产总额75.54%;一般公务用车8台,原值174.43万元,占资产总额0.83%;没有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专用设备原值869.35万元,占资产总额4.13%;通用设备如相机、电脑等原值2800.22万元,占资产总额13.32%;家具、用具类原值815.18万元,占资产总额3.88%;文物及陈列品82.98万元,资产总额0.4%;图书类原值398.64万元,占资产总额1.9%。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没有。

九、预算绩效情况

我市目前尚末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因此我院2018年部门预算绩效工作也暂时没有进行。

十、名词解释

1、高等职业教育: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的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人犯的伙食费、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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